在2016年3月万锦市的一所华人房东的房子发生爆炸,因爆炸原因与毒品有关且损失严重,一度引起多伦多华人圈的关注!
爆炸发生在 3 月 16 日下午,地点在 Steeles Avenue 和 McCowan Road 地区 Douglas Haig Drive 的一所房屋内。然后它引发了一场大火,席卷了房屋并将其完全摧毁。
一名 30 岁男子受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一名 26 岁女子及其三个孩子也因吸入浓烟被送往医院。最先到达现场的约克地区警察也因吸入浓烟受轻伤住院。
据报道受伤男女从2011年开始同居并生下3个孩子。事发时3个孩子年纪最大的也只有3岁半,最小的女孩刚刚两个月大,3个孩子均在加拿大出生。
警方称,该房屋被用作毒品实验室,从大麻中提取 THC 树脂以生产“shatter”等毒品。
为了保护孩子们的身份,这对父母的名字没有被公布,他们被指控犯有纵火造成财产损失、无视人命的纵火、贩卖大麻和生产大麻的三项罪名。万锦市27岁的Jian Jim Lin也被指控犯有同样的罪行。
警方说,该房屋以及邻近住宅的估计损失约为150万加元。
据了解,房东于2015年将房屋出租涉案人。他们于2015年12月开始拖欠租金,2016年2月,房主要求支付欠款并在2016年3月中旬之前搬家。在2016年3月15日,该男子在地下室试图从大麻中提取大麻脂,引发爆炸和火灾,房产被毁。
这名男子被捕后承认涉毒及纵火罪名,后来获轻判入狱3年,他的难民申请被拒绝。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损失
法庭文件显示,华裔房主在2014年购买了万锦市45 Douglas Haig Drive独立屋,并向Aviva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保险公司投保。
事发后,屋主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
2017年5月12日,Aviva保险公司依据保单条款拒绝了房主财产损失索赔申请。房主的理由是火灾是由租客行为引发的,而且他对此并不知情。但是Aviva保险单中有“大麻排除”条款,其中写道对于种植、收获、加工、制造、分销、储存或销售大麻或任何衍生自或含有大麻的产品导致的建筑物和财产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知道此类活动或财产的使用。
房主不服,认为自己不是火灾肇事者,应该获赔。房主为此于2018年3月9日提起诉讼,和保险保险公司打起了官司,但以失败告终,上诉也被驳回,所有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2018年4月30日,加拿大国会对《保险法》增加了一项修正案,将犯罪和故意活动的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仅限定于肇事者,或知道肇事行动的人的索赔。即只有当肇事者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才能使用这个例外条款拒绝赔付,但如果是非肇事者索赔,保险公司就需理赔。
按照修改后保险条例房主有权获赔,但是法院审理后裁定新条例不具追溯力,即新法规不能追溯其颁布日期之前已经签订的保险单,而且新法规不适用于生产大麻例外条款。
房主不服法院判决再提出上诉。
安省上诉法院的法官认为,如果国会立法时打算将修正案适用于已经发生但保险公司尚未理赔的个案,就会在法律条文中用明确的语言来说明。但该修正案并没有这样做,因此也就对之前的保险合约没有追溯力,因此驳回房主上诉。
来源:globalnews 和 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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