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省高等法院最近一件案件显示,一对华人男女通过一个中国Dating App相识,双方第三次后,男方尽然将见面地点选在男方家里,结果男方不顾女方反对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因此受害者H小姐告W先生性侵成功,W先生最终被判性侵罪名成立。
据报道,法庭文件显示,被告W与华人女子H于2018年12月通过一个名为Tan Tan的Dating App结识,两人曾经约会过两次。第一次约会和第二次约会分别是,2019年1月2号和9号,他们约会出去吃晚餐。而第三次约会则是2019年2月5号,他们通过微信联络,相约于Scarborough Town Centre。
H小姐说,因此第二次约会没有去湖边,她想着第三次约会应该是去湖边散步的,但W先生却找个借口说要去他家,到了W先生家中后,W先生就把她推倒在床上,剥去她的衣物,强行要与她发生性关系,同时摸她,亲她以及咬她!
最后还侵略到她的私处,强迫H小姐抚摸自己和他发生性行为等...
H小姐声称,她虽然极力反抗,且多次要求W先生停止,但都被W置之不理。最后W当着她的面手淫,精液还射到她的衣物上。事后H小姐在友人陪伴下去到警局报案,后来在医院由护士给H做了身体检查,提取了W留下的残留物。
此案以法官独立审讯的方式进行。法官认为,H在描述案件发生经过时,在所谓的性侵犯发生之前、期间和之后的时间顺序上,还有一些过程上的细节,有不一致的地方,但她还是做出了勇敢的努力,以诚实和坦率的方式回答问题。
因此尽管报告方提出的过程细节上的一些差异,法官不予理睬,法官认为H当时正处于被性侵犯的过程中,不可能面面俱到地记下所有细节。
辩方称,事后H让W驾车把她送回士嘉堡中心,这不符合大家普遍以为的受害人的行为。尽管如此法官还是在庭审结束后判定W的性侵犯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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