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的一位母亲在她的遗嘱中清楚地表达了她的愿望, 她希望在她晚年照顾自己的两个子女,能够分割她位于温哥华价值数百万元房产,也占据了她230万元遗产中的一大部分。
她的其他三个孩子不同意这种分法,根据BC法律提出上诉。
去世前7天改遗嘱
Bo Kam Tom 的遗嘱将West 64th Avenue的房子平分给 Rose Thai 和 Samsun Tom,这栋房子在2015 年价值 170 万元。
这将使他们每人获得 850,000 元,再加上剩余 700,000 元遗产平均分给每人的 140,000 元,总计 990,000 元。
Linda Tang、Faye Wong 和 Jack Tom每人只能得到 140,000 元。
主审法官承认Rose和Samsun是Tom最后几年的主要照顾者,但也指出,Tom一家在 1960 年代移民到温哥华时,所有五个孩子通过从事各种工作和在家族商店工作,所有人都为家庭经济做出了贡献。
最高法院法官改变了Tom的遗嘱,给Rose和Samsun每人 30 万元,然后分割剩余的 180 万元遗产,在给Rose和Samsun每人 64 万元,另外三人各分得 34 万元。
Rose 和 Samsun 将这一决定提交给上诉法院,法院根据遗产的百分比再次重新分配遗产,Rose 和 Samsun 各获得 30%,而他们的兄弟姐妹各获得 13.3%。
他们的律师John Whyte说,这个四六开的例低于Bo Kam Tom在遗嘱中规定的分成比例,但Rose和Samsun的遗孀对这一裁决感到满意。
Rose、Samsun 和 Joyce 在她生命的最后三年里“确实在照顾他们母亲方面做出了更多贡献”,因为她与他们中一起生活了三年,她在遗嘱和备忘录中都很清楚写道,她想奖励他们的帮助。
“这对他们来说真的很重要,他们尊重母亲的意愿,”Whyte说。
他说,上诉法院的裁决是 "重要的",因为它平衡了立遗嘱者明确陈述的合理愿望和为立遗嘱者的家庭成员提供的需要,也就是上诉法院和其他裁决所称的遗嘱变更裁决中的 "感知冲突"。
由大法官Lauri Ann Fenlon撰写的一致上诉法院裁决指出,60 - 40 的分配与下级法院的裁决相似,后者将给予Rose 和 Samsun 27.8% 的遗产,而其他三人则获得约 14.7% 的遗产。
Fenlon 写道,这“接近我设定的百分比”。
Bo Kam Tom 在 2015 年去世前仅 7 天就更改了遗嘱,将房子留给了 Samsun 和 Rose。在此之前,所有五个孩子均应平分母亲的财产。
遗嘱被推翻
Linda、Faye 和 Jack 依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向法庭提出质疑,该法规定,如果遗嘱没有“为立遗嘱人的配偶或子女提供适当的赡养和支持”,则法院可以命令其对配偶或子女“适当、公正和公平”。
Fenlon 写道,Bo Kam Tom 和她的丈夫在 30 多岁时移民到温哥华,当时他们的孩子在 17 到 8 岁之间。
他们没有钱,只能和亲戚住在一起,直到他们可以租到自己的房子。十几岁的女孩们在罐头厂工作,剥虾、采摘浆果。所有家庭成员都“非常努力”地工作,并将他们的收入贡献给了家庭。
父亲开着一辆送货卡车,直到 1970 年代初全家人有足够的钱买了一家小杂货店和附属住宅,全家人都在这家店工作,没有领到工资,直到 1981 年他们卖掉了它。
她还指出,所有五个孩子都关心照顾他们的母亲。
Fenlon提到考虑到“明智的”父母的意愿、“社会的合理期望和当代社区标准”的法院判例。
上诉法院表示同意下级法院的裁决,即“Bo Kam Tom将近 85% 的财产分配给了Samsun 和 Rose,将大约 5% 的财产分配给了Linda、Faye 和 Jack,这不符合明智父母的客观标准。”
Linda、Faye 和 Jack 的律师 Roger Lee 表示,他不会评论客户案件的是非曲直,但表示对于未来的遗嘱差异,上诉裁决“澄清了立遗嘱人的权利之间的明显差异”将他们想要的写入遗嘱,并有权维护客观的社区标准,为家庭成员提供公平的服务。
来源:theprovince 封面:Towfiqu barbhuiya/pexels
最新评论 1
:“明智”父母的“客观标准”。。。看来遗嘱还不如直接转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