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搬走”9000亿!外汇管理局起底“地下钱庄”,法人多为80后,这4种手法蕞常用!

一年“搬走”9000亿!外汇管理局起底“地下钱庄”,法人多为80后,这4种手法蕞常用!

坐着火车唱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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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出国留学和新移民可能会有学费和境外置业等需要大笔资金转移需求,而“个人5万美元年度购汇额度”的可能无法满足需求,铤而走险使用地下钱庄!同时也有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央行、外汇局、公安机关对地下钱庄的打击从未松懈!

非法交易转移庞大资金

据广东省公安厅和外汇局最新公开信息显示,仅2017年以来,破获的案件涉案金额已近千亿元人民币。另据公安部此前公布,2016年共破获地下钱庄重大案件380余起,涉案金额逾9000亿元。

地下钱庄是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非法组织,其本质是非法从事外汇买卖、资金清算等业务,为走私、贪腐、骗税、网络赌博、转移资产等提供资金收付渠道。

公安部门介绍,“地下钱庄”主要有三大类型:

  • 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犯罪嫌疑人通过设立空壳公司,采取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此类犯罪手法隐蔽、交易时间快速、交易金额庞大,迎合了部分人非法转移资金、套取现金等需要。
  • 非法买卖外汇型地下钱庄:犯罪嫌疑人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现钞交易相对较多。
  • 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犯罪嫌疑人与境外人员相互勾结,协助他人进行转移资金、跨境汇款活动,这一类型地下钱庄交易数量庞大,运作手法专业,发现难度大、打击难度大。此类地下钱庄出现时间较早,又被称为“对敲型”地下钱庄,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即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资金未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根据中新网报道,“地下钱庄”注册地址多为居民楼(老旧小区);公司名称包含“商贸”“烟酒”“珠宝”“服装”“广告”“策划”“咨询”“贸易”等;公司法人、财务人之间存在同一人;法人代表多为 80后、90后。

“地下钱庄”操作违规手法曝光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曾曝光过“地下钱庄”常用的操作违规手法。

  • 手法一:双边开户“钱对敲”。

不法分子A以不同名义在境内开立账户,当有客户有兑换外币的需求,只要按约定将人民币汇入A指定的境内账户,A便会通知境外同伙B将外币汇入客户的境外账户中。如果客户想用外币兑换人民币,则需要将外币汇入A指定的境外账户中,然后A会将人民币汇入客户境内账户中。资金对敲型手法中,人民币在境内流动,外币在境外流动,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主要用于将境内的非法所得如走私、贪污等款项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贸易中通过地下钱庄逃汇。

  • 手法二:“机取现”。

通常是在境内银行开立数百个取现卡账户,然后通过境外的ATM机取出外汇卖给客户,从中牟取利差,循环牟利。有些以家庭为单位作案,还有以回报率为诱饵怂恿亲朋好友一起干。

  • 手法三:设壳公司“公转私”。

“公转私”属于“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假造业务往来,再通过“公转私”业务,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资金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此类犯罪手法隐蔽、快速、交易量大,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非法套现等需要。

  • 手法四:通过虚拟币实现跨境资金转移。

不法分子以泰达币、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币为交易媒介,通过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以人民币兑换虚拟币、再将虚拟币兑换为外汇;或以外汇兑换虚拟币、再将虚拟币兑换为人民币),实现非法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在我国,从事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民警提示,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电话卡或收款二维码;不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收款或提现;选择正规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如发现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新网 封面:Paweł Szymczuk from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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