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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健(Jian He 音译)起诉黄海(Hai Huang 音译)和高颖(Ying Gao 音译)于2016年11月24日将其位于BC省纳奈莫市6626 Dover Road的房产转让给其子被告黄天龙(Tian Long Huang 音译),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
事情还要从2018 年 2 月 5 日的另一起侵权诉讼说起。 2013 年 8 月 10 日黄海和何健发生殴斗导致何健耳膜受损。
黄海承认自己击打了原告,从而导致其耳膜受损,但他声称自己是出于自卫。
陪审团裁定黄海需对其实施殴打而遭受的伤害赔偿 $447450 。
六年多过去了,黄海没有为原告的判决支付任何款项。他说自己没有任何收入、储蓄或投资。他声称从 2014 年起就没有工作过,当时他才五十多岁。
同时,黄海承认将自己唯一有价值的资产送给了现年 39 岁的儿子,而夫妇二人声称在经济上完全依赖儿子。
他们的生活费用全部由儿子支付,他还承担了与房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费用。
判决下达后的第二天,何健的律师菲对该房产进行了土地产权查询。他发现,该房产已经已$1的价格转让了两人的儿子,该转让是在诉讼期间完成的。当时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485000。
何健于2018 年 3 月 6 日再次将这一家三口告上法庭。
的这一家三口每个人在转让时都知道原告的索赔要求,并意识到如果原告胜诉,黄海将不得不向何健支付一笔巨额赔偿金。三位被告均确认,他们已在该房产上共同生活了二十年,并打算无限期地生活下去。
黄海夫妻俩还说,黄天龙已订婚, 财产转移是根据中国习俗。然而在房产过户厚底六个月,黄天龙与未婚妻分手,没有结婚也没有有受抚养人。
该房产目前的评估价值为 $985,000。
法院认为,近亲属之间无偿转移财产可以推定被告存在欺诈意图。
何健的律师认为,该转让发目的是剥夺原告执行财产的能力,并辩称,此案充斥着多重“欺诈迹象”。
最终法院裁定,该转让属于《金融行为法》 所定义的欺诈性转让。同时宣判房产转让有法律效力,当地房产办公室必须恢复黄海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不过本案原告何健也对这处房产有所有权,何健权利的大小则要看先前伤人案的判罚金额是多少。
来源:canlii.org 封面: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