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和世界贸易的联通,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因为工作、学校和生活等原因需要申请办理中国永久居民。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总结如何申请条件、表格填写和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 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 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 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 重点高等学校;
- 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 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以上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此外,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移民管理局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者宣布作废。
- 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 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 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 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对不符合前述条件的外国人,不予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除需提交有效外国护照、健康证明书、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类型 | 所需材料 |
投资人员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3、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明复印件、个人完税证明复印件; 6.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
任职人员 | 1、任职证明复印件;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 3、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 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5、项目证明文件或确认书复印件; 6、个人完税证明复印件; 7、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8、《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9、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10、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
特殊人员 | 1、推荐函复印件; 2、相关奖励、成果证明复印件。 |
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 | 1、婚姻证明、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2、投资、任职、特殊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复印件。 |
夫妻团聚人员 | 1、婚姻证明复印件; 2、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 4、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 5、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6、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亲子团聚人员 | 1、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2、中国籍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外国籍父母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已离异,应出具被投靠人对申请人具有监护责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 |
亲属投靠人员 | 1、申请人在国外无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 2、国内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3、被投靠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被投靠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 5、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 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 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 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 4张2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 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 推荐信
- 申请人收入证明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 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 有效护照
- 签证和居留许可
办理基本流程及办理方式
1.申请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受理、审查和决定
受理机关自受理起3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
审核机关2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移民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移民局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移民局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对申请换发和补发证件的,受理机关完成调查工作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完成审核工作后报移民局审批。
3.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 申请费:1500元。
- 证件费:300元。
- 丢失、损坏:600元。
- 到期换发:300元。
4.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6个月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其他常见问题解答
1.居住时间计算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3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3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5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1年。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5年或者10年。
-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18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18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换发或补发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1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1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1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4.华人在加入外国籍后更名
申请人系外籍华人在加入外国籍后更名(英文姓名不是中文姓名的音译)的,对于其姓名的变更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材料变更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封面:Hands off my tags! Michael Gaida from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