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人不能进入加拿大时,加拿大会提出遣返令,但命令的接收者可以选择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加拿大不允许你再居住,你可能会收到三种不同类型的遣返令。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驱逐令的上诉流程如何运作。
驱逐令的三种类型
1.离境令
第一种也是最不“严重”的驱逐令类型是离境令。 对于此类遣返令,不可接纳的一方必须在离境令生效后 30 天内离开加拿大。 他们还必须在出境口岸向 CBSA 确认离开。 该遣返令是三者中最不严厉的,因为它包含一个条件,即“如果[个人离开]加拿大并[遵循]这些程序,[他们]将来可能会返回加拿大[如果他们]符合当时的入境要求 。”
注意:如果个人离开加拿大的时间超过 30 天,或者没有向 CBSA 正式确认他们的离开,则离境令会演变为驱逐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此人将来想返回加拿大,则必须获得返回加拿大的授权 (ARC)。
2.排除令
下一个最严厉的遣返令类型是排除令,它会在一年内阻止你重新进入加拿大。 但是,如果命令是由于任何形式的失实陈述而下达的,则此期限可延长至五年。 如果申请 ARC,此命令的接收者可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返回加拿大。 最后,排除令的一个关键规定是,如果 CBSA 支付了有关个人的遣返费用,他们必须偿还这笔款项。
3.驱逐令/遣返令
驱逐令是最严厉的遣返令类型,永久禁止有关个人返回加拿大,除非他们申请 ARC。 就像排除令的规定一样,被驱逐的个人必须偿还 CBSA 最初支付的任何遣返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偿还这笔费用是有资格返回加拿大的先决条件。
驱逐令/遣返令上诉
尽管收到了遣返令,但重要的是要明白,仅仅被命令离开加拿大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在这个国家的旅程结束。
换句话说,遣返令的接受者可以选择对该决定提出上诉,这一过程会根据个人情况略有变化。
1.对审查期间作出的遣返令提出上诉
持有永久居民签证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受保护人的外国公民必须向该部门提供上诉通知以及递解令,以对决定提出上诉。
移民上诉部门必须在收到遣返令后 30 天内收到上诉通知和遣返令。
现在上诉部门有责任毫不拖延地向移民部长提供上诉通知和驱逐令,之后移民部长必须准备一份上诉记录,其中包含:
- 目录
- 驱逐令
- 与驱逐令或上诉中的问题有关的任何相关文件
- 描述部长决定下达驱逐令的原因
部长现在必须向提出上诉的个人和移民上诉部门提供上诉记录。 同时,移民部长必须向移民上诉部门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说明上诉记录是如何以及何时提供给上诉人的。
注意:上段中描述的过程必须在部长自己收到上诉通知后的 45 天内完成
如果移民上诉部门在 45 天内没有收到上诉,他们可以要求部长解释为什么没有按时提供上诉记录以及为什么上诉记录应该延迟接受。 或者,上诉部门可以在没有(或只有部分)上诉记录的情况下安排和开始听证会。
2.对在可受理性听证会期间作出的遣返令提出上诉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持有永久居民签证或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受保护人)的外国国民如果在听证会结束时提供上诉通知,就可以这样做。 上诉通知可以亲自提交给做出递解令的移民部成员,也可以连同递解令一起直接递交给移民上诉部。
目前,在符合上述第一个要点的情况下,移民局有责任立即将所提供的通知转交给移民上诉局。
如果上诉通知直接提交给移民上诉部门,则上诉通知和驱逐令必须在外国人收到驱逐令后的 30 天内一起收到。 与其他情况一样,移民上诉部门必须立即向移民部门提供通知
在此步骤之后,移民上诉部必须立即向移民部长提供上诉通知和驱逐令,在此期间移民部必须准备一份上诉记录,其中包含:
- 目录
- 驱逐令
- 可接纳性听证会的成绩单
- 在可受理性听证会上被接受为证据的任何文件
- 说明移民局做出驱逐令决定的原因
然后,移民司必须在收到上诉通知后的 45 天内,向提出上诉的个人、部长和移民上诉司提供上诉记录。
在对驱逐令提出上诉方面获得帮助
理解与驱逐令上诉相关的所有细节可能会让人感到困惑。 但是,聘请移民律师可以使事情变得容易得多。 移民法专业人士可以:
- 帮助准备上诉
- 确保申请人避免错误
- 代表申请人回复加拿大政府
- 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避免在不同的上诉处理步骤中出现不必要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