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晚上11点,在镇外的Old Fort Loop Road,Cody Somers在一场事故后失去了他的双腿。当时他正在一辆属于他朋友Richard MacLellan母亲的Ford F-250车内。 Somers随即起诉MacLellan索赔损伤赔偿,其中包括过去和未来的收入损失,未来的护理和治疗费用,以及轮椅和助于独立生活的辅助设备等特殊损害。
没有人质疑司机的疏忽导致了这次事故。但法庭首先要确定谁应承担责任,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法官Sheila Tucker在本周发布的判决理由中写道。
法官说:“复杂的是,Somers和MacLellan都声称对方是驾驶员。如果法庭无法确定谁是驾驶员,Somers的索赔必须被驳回。”
法官写到,关于驾驶员身份的证词中存在“鲜明的冲突”。她说,他们的证词中的差异包括他们是否在Somers的家中一起喝酒,然后上车,是否有朋友来访,以及他们是否将物品移到了热水浴缸。法官说:“至少有一方在公然撒谎。”
“我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既Somers和MacLellan都不值得相信,”法官说。“可以这么说,我确信他们都准备好了为自己的立场说谎。”
但她得出的结论是那天晚上MacLellan是驾驶员,他和他的母亲应对事故负责。
然而,由于Somers当时没有系安全带,所以他有25%的过错。
610万加币的赔偿还包括439,000加币的痛苦和受害,280万加币的未来收入损失能力,640,000加币的健康和维护设备及用品,以及275,000加币的家庭支持。
Somers声称基于MacLellan在事故中没有受伤,在事故后有他的手机,但没有打电话给911,而是“打了两个电话寻找人帮他逃离事故现场”,她说,指出在结案陈词中没有追求惩罚性损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