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s Tax)现已生效。在联邦政府于 6 月 28 日通过枢密院令颁布该措施后,外国科技巨头现在必须对来自加拿大用户的收入缴纳 3% 的税款,该税款可追溯至 2022 年。这些大公司中有许多总部设在美国,美国政府和边境两侧的商界都呼吁渥太华停止这项措施。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此前表示,它将采取必要行动,阻止加拿大对大型外国数字服务公司征税,而代表Amazon, Apple 和 Uber等巨头的一个团体则呼吁乔-拜登总统根据《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采取正式措施。
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副总裁乔纳森-麦克黑尔(Jonathan McHale)在一份新闻稿中说:"随着加拿大的 DST 成为法律,现在到了宣布采取行动的时候了。"
十个类似的团体也呼吁美国政府采取行动。
加拿大商会的马修·霍姆斯 (Matthew Holmes) 表示:“预期美国采取措施是相当合理的。”
他说,美国现在正处于“敏感时期”,今年晚些时候将举行总统和国会选举。
加拿大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克里斯蒂亚·弗里兰 (Chrystia Freeland) 在安大略省米尔顿表示:“我们相信双赢的局面。”并补充说,在许多国家未能就数字服务税达成多边协议之后,加拿大已经取得了进展。
她表示:“加拿大无限期搁置自己的措施根本不合理,也不公平。”她指的是英国和法国等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其他 G7 国家。
自由党政府承诺将征收该税,并将其作为 2019 年竞选纲领的一部分。保守党和新民主党也曾提议征收类似的税。
在全球努力制定更广泛的国际税收计划之际,自由党推迟了该计划的实施。
弗里兰表示,加拿大与美国采取了合作行动,并继续就此问题与美国进行接触。
霍姆斯表示,他相信科技公司将以流媒体服务更高数字订阅费的形式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
来源:globalnews 封面:THE CANADIAN PRESS/Justin Tang